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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員依據約翰福音4章5-42節,探討:一、撒馬利亞婦人為誰作見證?二、她如何作見證?三、她為何能如此見證?他指出,她為個人真實的經歷作出主觀的見證,也為普遍性的事實作出客觀的見證。這也是耶穌感動人的模式。耶穌一旦觸動個人或文化,一方面,祂滿足其中最深沉的渴望,另一方面,祂也顛覆舊有的信念系統,讓人得見絕對的真理。撒馬利亞婦人一方面知道耶穌是彌賽亞,一方面也感受到永生活水帶來的自由,從此勇敢地公開為耶穌作見證。
公開表明信仰(上)
公開表明信仰(下)